三资企业新增机动车额度办理指南
办理申领所需材料
1. 企业在沪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复印规格A4)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集成电路IC卡 3.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外籍人员护照、台胞证、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含其本人证件签名页) 4. 额度申请表(委托办理请填写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私章,签名须同其本人证件签名相符) 表格下载见附件 5. 外汇登记证(卡)及复印件 6. 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公安局对企业用章的印铸刻字准许证复印件 7.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非本市身份证件,另需提供上海居住证或上海居留许可) 8. 其它材料 • 一次申领机动车额度2辆或2辆以上的,需提供购车发票第四联及复印件和车辆合格证及复印件 • 非首次申领的企业,需提供已取得额度所用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产权证。 • 营业执照注册号有变更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号变化证明。
注意事项 ★工商注册地在外高桥保税区,请至外高桥保税区华京路8号234室公安处办理相关手续。 ★非首次申领的企业递交申请材料后,办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营业执照实收资本必须大于10万美元方可申领。(申领标准详见附表) ★三资企业有转让本企业车辆额度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再申领其余限额内的车辆额度。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格(请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提交相关证照及材料,并对所有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需查询本企业剩余车辆额度,请携带上述所需材料中第1、2项的证照原件以及复印件(需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建国东路525号1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国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51528523、51528500
实到注册资金(美元) 申领标准(辆) 10万(含10万)以下 0 50万(含50万)至10万 1 100万(含100万)至50万 2 500万(含500万)至100万 4 1000万(含1000万)至500万 6 3000万(含3000万)至1000万 8 10000万(含10000万)至3000万 10 10000万以上 12
上海市公务客车额度投标拍卖须知
一、本须知为“公务客车额度投标拍卖”所制订,竞买人应当遵守本须知。
二、资格审查: 竞买人须经上海市财政局审核,经审核通过取得上海市财政局核发的《上海市购买专项控制商品审批通知单》(以下简称《控购单》)。
三、投标拍卖登记: 竞买人必须按本公司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上海市财政局核发的《控购单》、填妥并已盖公章的《公务客车额度投标拍卖登记表》、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上海市公证处审核,确认,交付投标拍卖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和登记费人民币100元整,领取《投标拍卖卡》、密码条及有关资料。 每场投标拍卖会,一份《控购单》只能办理一份《投标拍卖卡》。
四、拍卖方式: 1.本项投标拍卖活动采用“有底价拍卖” 2.网上投标拍卖:连接上网后,运行拍卖人提供的光盘程序,按照《网上投标拍卖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拍卖。 3.电话投标拍卖:拨打(021)16842828 、(021)16882333 ;接通后,按照《电话投标拍卖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拍卖。 4.竞买人在拍卖人公告规定的投标拍卖时间期限内,持《投标拍卖卡》中记载的投标号、密码条自行选择投标拍卖方式,按照计算机显示或电话语音提示正确输入投标号、密码以及出价金额。(出价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5.为避免不当操作行为长时间占用电话线路资源,造成线路繁忙拥堵现象,拍卖人将对电话投标拍卖过程中的不当操作以自动切断电话的方式进行限制,竞买人须重新拨打投标拍卖电话方能继续投标出价。 6.竞买人在输入首次出价或修改出价金额前必须仔细了解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告知的规则,输入首次出价或修改出价金额一经按下确认键,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投标拍卖的规定、规则、方法,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一经确认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的投标拍卖时间以投标拍卖系统服务器写入时间为准。
五、系统提示 竞买人在投标拍卖会进行期间,可以输入投标号和密码,查询系统即时公布的相关投标拍卖信息,包括系统目前时间、目前投标拍卖人数、目前时间的最低可成交价及该出价时间。
六、投标拍卖成交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按竞买人竞投的最终出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出价金额相同的按投标拍卖服务器写入的时间先者成交。 公告规定的投标拍卖时间截止后,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计算机按投标拍卖成交原则评判,公布投标拍卖成交结果。 七、出价 1.每场投标拍卖会持续时间为90分钟,前60分钟为“首次出价时段”,后30分钟为“修改出价时段”。 2.竞买人须在首次出价时段内,通过网上或电话投标方式取得出价成功;如竞买人未在“首次出价时段”内出价成功,则表示不参加该场拍卖会。“首次出价时段”内出价成功的竞买人,可在“修改出价时段”内选择1次或者2次修改其出价,但修改出价只能在系统确定的目前最低成交价的上下浮动区间内进行。(由于目前最低成交价实时变动,竞买人投标计算机和电话提示目前最低成交价的时间与竞买人出价到达服务器的时间存在差异,因此,竞买人修改出价应在收到系统提示“投标出价成功”才能确认修改成功。) 3.竞买人出价和投标时间以投标拍卖服务器写入为准。 4.竞买人未成功修改出价的,以其首次出价为最终出价;成功修改出价的,以其最后一次修改出价为最终出价; 5.竞买人以最终出价为竞价依据,以最终出价时间为竞时依据。
八、买受人须在拍卖人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由经办人持上海市财政局核发的《控购单》、《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投标拍卖卡》、密码条办理付款手续,逾期未付款者将被视为放弃成交的客车额度,并作违约处理,投标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后的额度款结算不接受现金,可采用支票、本票和转帐等方式进行结算。以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额度款的,必须在额度款到本公司帐户,方能领取《额度证明》、发票及IC卡。以本票方式支付额度款的可当场领取《额度证明》、发票及IC卡。(《额度证明》及IC卡不得转让,遗失不补,过期作废)。
九、办理的《投标拍卖卡》当月有效,隔月无效 对于当月已领取《控购单》但未前来登记者;当月已办理登记但未参加拍卖者;当月已成交但未付款的违约者;需到上海市财政局重新申请。 对于当月投标未成交的竞买人可在下一场投标拍卖会前重新办理投标拍卖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