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申请与办理 租车企业上海零距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并购上海宝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宝路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后,作为省际旅游客运企业,旗下的所有营运大客车,驾驶员均须持有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而汽车修理人员均须持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发证和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零距离租车企业均告知下属机构三证不全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录用。 一、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上海市核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核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分项名称: 1.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发证 2.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发证 3、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发证 4.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换证 5.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补证 6.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变更服务单位 7.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转籍 8.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注销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二十三条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 第十五条 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第十八条 申请参加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第十九条 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第二十一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1O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O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3.《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1.主体名称: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2.审批权限:负责全市范围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核发。 (二)审批内容 核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三)法律效力 申请人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可以从事道路运输业务。 (四)审批对象 需要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 五、审批条件 (一)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发证: 1.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2.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发证: 1.技术负责人员 (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2.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3.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2 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3 机动车驾驶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4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2 纸质 真实 5 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原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2.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发证 (1)申请参加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从业资格考试的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2 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3 学历证明(高中及以上学历)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4 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C2及以上)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5 安全驾驶1年以上证明 原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6 劳动部门核发的2年(含)以上汽车维修工或者汽车维修电工中级技能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或者2年(含)以上助工及以上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7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2张 原件 2 纸质 真实 (2)申请参加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考试的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2 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3 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4 在机动车维修企业工作5年以上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真实有效 5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2 纸质 真实 (3)申请参加其他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2 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3 学历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4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2 纸质 真实 3.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发证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2 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3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2 纸质 真实 4.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换证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2 驾驶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仅限于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提供 3 《从业资格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4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5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2 纸质 真实 5.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换证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2 《从业资格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3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4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2 纸质 真实 6.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补证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2 驾驶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仅限于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提供 3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4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2 纸质 真实 5 《从业资格证》遗失公告证明 原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7.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补证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2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3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2 纸质 真实 4 《从业资格证》遗失公告证明 原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8.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转籍 (1)转入本市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2 驾驶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仅限于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提供 3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4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2 纸质 真实 5 移出地发证机关转出的从业资格档案资料 原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6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2)转出本市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从业资格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2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3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4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1 纸质 真实 9.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转籍 (1)转入本市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2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3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2 纸质 真实 4 移出地发证机关转出的从业资格档案资料 原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5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2)转出本市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从业资格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2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3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4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1 纸质 真实 10.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注销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从业资格证》 原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2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仅限于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企业管理人员提供 3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仅限于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提供 4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1 纸质 真实 11.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变更服务单位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2 驾驶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仅限于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提供 3 《从业资格证》 原件 1 纸质 合法有效 需盖新单位公章确认 4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 填写完整、真实 5 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 原件 1 纸质 真实
(三)申请文书名称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申请表》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申请表》 八、审批期限 (一)受理期限: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二)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发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发证:7个工作日。 2.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转籍(转出本市)、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变更服务单位:5个工作日。 3.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换证、补证、转籍(转入本市)、注销:当场办结。 4.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变更服务单位:当场办结。 备注:批量换证按公告时间。 九、审批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有效期:6年。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有权向行政审批机构了解本办事指南相关情况。 2.获得许可权。有权依据本办事指南向行政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符合相关审批条件、标准的情况下获得许可的权利。 3.救济投诉权。有权就不服行政审批机构实施的本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向行政审批机构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控告。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真实材料义务。有义务按照本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保真实有效的材料。 2.补正材料义务。有义务及时补送行政审批机构依法要求的补正材料。 3.接受核查义务。有义务配合行政审批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十二、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窗口接收 报名考试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 接收地址:徐汇区零陵路147号。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 接收地址:黄浦区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 (二)接收时间 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国定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四 下午1:00—4:00(国定假日除外) 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国定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下午1:30—4:30(国定假日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除外) 十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徐汇区零陵路147号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 黄浦区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 (二)电话咨询 (021)51528500;64160708 (三)网上咨询 http://www.jt.sh.cn“网上咨询”栏。 (四)电子邮件咨询 E-mail:jtj02@shanghai.gov.cn (五)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 通讯地址:黄浦区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 邮政编码:200025 十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投诉 黄浦区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一楼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 (二)电话投诉 12319 (三)网上投诉 http://www.shygc.net (四)电子邮件投诉 E-mail:jtj02@shanghai.gov.cn (五)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通讯地址:黄浦区中山南路1155号。 邮政编码:200011 十五、办理方式 (一)新办 适用一般程序。 1.业务描述 申请人向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考试中心受理报名,条件审核,并安排考试时间;考试中心组织应知、应会考试,并及时公布考试结果;考试中心将考试合格者的报考材料转送受理中心;受理中心制证并送达申请人。 2.适用情形 (1)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发证; (2)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发证; (3)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发证。 (二)依申请变更(指转出本市的转籍、变更服务单位) 适用一般程序。 1.业务描述 申请人向受理中心提交规定材料;对提供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交由运管处审核;运管处经书面审查后作出审批决定,送达受理中心;由受理中心送达决定书或者审批证件。 2.适用情形 (1)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转籍(转出本市); (2)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转籍(转出本市); (3)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转籍(转出本市); (4)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变更服务单位。 (三)依申请变更、补证、依申请注销 适用当场决定。 1.业务描述 申请人向受理中心提交规定材料后,受理中心负责受理、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场作出审批决定或者核发相关证件。 2.适用情形 (1)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转籍(转入本市)、注销; (2)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换证、转籍(转入本市)、注销; (3)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换证、转籍(转入本市)、注销; (4)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变更服务单位; (5)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证; (6)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补证; (7)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补证 十六、决定公开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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