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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客运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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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上海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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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港局规定的《上海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是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举措。 《规范》规定,包括省际班车企业、省际包车(含旅游包车)企业等的客运企业,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应当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于单程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对于超长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客运企业要积极探索接驳运输的方式,创造条件,保证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对于长途卧铺客车,客运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对于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客运企业不应在夜间(22时至早6时)安排营运车辆在该路段运行。《规范》要求,客运企业不得挂靠经营,不得违法转租、转让客运车辆和线路牌。客运企业所属的非营运性车辆严禁作为客运车辆从事经营。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不得随意在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不得超员运输;驾乘人员要对途中规定停靠站点上车的旅客进行危险品检查;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要隔离,不得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 上海零距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宝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并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外;定期派人检查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时时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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