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下的租车业: 新交规下代驾租车之营运车辆 驾驶员扣12分规定: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原来记6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等。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司机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原来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新交规下空车租车: 由于租赁汽车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的特点,当汽车租赁公司在接到交警部门发出的“交通违章通知书”时,很多汽车租赁合同已终止,租赁公司无权对承租人进行有效制约,不得不为其“埋单”。以前闯一次红灯扣3分,而新规一次性扣6分或是12分,上海零距离租车公司的庞经理介绍,花钱也买不到分的情况将大大制约租车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