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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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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上海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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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车辆指未经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没有领取营运牌证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经营的任何车辆。非法营运车辆从轿车、商务车、小客车、大客车。而营运范围则从市区接送到外省市客运皆有,只要不是依照当地相关交通法规而非法营运者,皆可称为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 非法营运车辆可分成非法载客行为、无照营运、伪照营运三种情况。非法载客行为意指车辆以违规行为营业,如经营未经许可的路线;无照营运与伪照营运的车辆由于无政府规范及定期审核监督,服务质量无法保证、无法办理保险以及不需要定期安全检查等,导致许多安全隐患。非法营运车辆拥有许多合法营运客车所没有的特性,如:超载、发车时间浮动(等客车满载再出发)、可杀价、无固定站牌位置(或直接利用其它公司合法路线之站牌)等。而伪照营运车辆还存在使用假车牌、乘客人身伤害、开假发票、驾驶报废车等刑事违法问题。 由于不用缴税,相较合法营运车辆,非法营运车辆的经营成本更低,吸引了部分贪图便宜的乘客,由于逃避缴交各种税费,有利可图,非法营运车辆者在高额利润和低违法成本的博弈中铤而走险,而且非法营运车辆获利途径较为简单,经营中所承担的风险系数较小,从而导致各国的非法营运现象屡禁不止。 非法营运车辆存在的另一大原因是填补了合法营运车辆的盲区,受出租车和常规客运路线、时间、班次等限制,使得非法营运车辆得供给与乘客出行的需求之间产生了对接,不完善的公交和客运班线也是导致非法营运车辆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经营非法营运车辆的车主很多都是无法在社会中找到合适工作岗位的弱势群体,非法交通营运是他们赖以谋生的一种手段。 合法运营和非法运营的词汇也多种多样,英语国家将其称之为“Hacks”或“Hackers”,这一词汇最早可以追溯到马车时代。目前,在世界的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着非法营运的车辆,包括经济最为发达的美国与西欧地区。在大中华地区非法运营车辆也非常普遍,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对非法运营车辆都有着各自形象的叫法。 在美国,非法载客的出租车称作“五分钱”(Jitney)、“吉普赛人出租车”(gypsy cab、gypsy taxi)。吉普赛人出租车通常指在城镇间穿梭寻找客源,如果有人站在路边,司机可能会上前询问其是否需要出租车,这种非法运营车辆与吉普赛人四处游荡的特点较为相似而得名。在美国的一些城市,比如纽约布鲁克林区的布朗克斯,很难打到招手即停的黄色合法出租车,所以这些地区的人乘坐出租车只能选择打电话给正规出租车公司调度或者乘坐“吉普赛人出租车”。乘坐吉普赛出租车时,乘客和驾驶员会在开车前事先谈好价格。 欧洲英国伦敦的出租车服务享誉世界,合法运营的黑色出租车(black cabs、Hackney Carriages)被评为世界最受游客欢迎的出租车,此外还有仅供电话租赁、不允许招手即停的租赁出租车(Minicabs)。伦敦也存在不少非法运营的车辆,称之为灰色出租车(gray cabs),还有部分伪照营运的出租车。伦敦的非法运营出租车会时常出现在伦敦西区剧院谢幕、夜总会下班等合法出租车很少出没的时间段或地方。2009年,伦敦警察查处了400余辆的非法运营出租车,其中三分之二为不适合行驶的报废车。除了道路安全隐患外,乘坐非法运营出租车还时常发生强奸甚至鸡奸等司机性侵害乘客事件。英国政府在打击非法运营车辆的同时,也呼吁民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可通过电话订车、Cabwise发短信订车、识别前后挡风玻璃上没有官方颁发的黄色标识的是非法出租车、拒绝乘坐招手停下的租赁出租车等方式来提高防范意识。在挪威,非法营运的出租车称之为“海盗出租车”或“盗版出租车”(pirattaxi)。 中国将非法营运车辆称之为黑车或野鸡车,随着车种的不同,通常会在交通工具前加上“黑”以说明其非法性质,比如黑摩的、黑三轮、黑大巴、黑车、克隆出租车、克隆救护车等。在中国不同城市里,黑车均有数千辆甚至上万辆不等,黑车非法经营已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取过多种治理黑车的措施但都见效甚微,有的地区呈现越来越多的现象。 据调查,黑车主绝大多数是下岗工人、早退职工、失田农民、刑满释放者、无业游民乃至刚从学校毕业、无法找到合适工作的青年,普遍存在暴利诱惑和谋生乏术等问题。 香港香港人对非法载客营利的车辆叫做白牌车。在1980年代中以前,香港的正规的士车牌为黑底白字,非商用车辆如私家车则为白底黑字,所以以私家车而非法充作的士用途便称为“白牌车”。惟之后已统一为前白后黄反光的英国的BS AU145a标准规格,故此现时已不能从车牌颜色分辨有关车辆是否合法营运。 白牌车的全盛时期约为1950至60年代,因当时公共交通并未普及,且白牌车因不用缴收商业牌照费用,费用较廉宜。及至六七暴动期间,不少白牌车接受转作公共小巴。直至1970至80年代,新界郊区仍有白牌车行走。白牌车多为专业经营,亦有指白牌车是私人司机于空档时间赚取外快者。时至今日,仍有非法白牌车的营业行为。 台湾中华民国(台湾)将非法营运车辆称之为野鸡车,此词源自台湾闽南语“野鸡仔车(白话字:iá-ke-á-chhia)”。其词语来源已不可考据,但有一说认为因野鸡车上下车的时间地点不固定,随性的特色有如山中的野鸡自由随意,故以此名。非法营运公路客运的大客车又称野鸡巴士。台湾野鸡车的相关记载目前最早可在1952年一篇对南投的新闻报导中,[16]当时是使用“机器三轮车”作为载客工具,他们时常停靠在火车站等交通集散处招引顾客,消化铁路运载量无法负担的乘客。1978年,台湾首条南北纵贯的高速公路完工,南来北往更加方便,运输需求也急增直上。当时台湾只有公路局(之后客运业务移转成为台湾汽车客运公司)可在高速公路行驶客运班车,能透过高速公路承接各大城市之间的载客业务;然而客运需求量实在太大,台汽难以消化大量的载客量,于是民间除了原有的无照出租车开上国道外,也开始出现假以游览车“包团”名义,实质为野鸡车的非法大型客车。当时许多人看好高速公路带来的前景,歌星崔苔菁于1979年也投资改装大型游览车,成为台湾第一位经营“高级野鸡车”业务的艺人。虽然近年来台湾野鸡车产生的问题已较过去大幅减少,但仍无法禁绝。一个简单的识别方式是看该客运车的车牌是红牌或绿牌,若绿牌则几乎为合法客运车,若红牌则几乎是野鸡车(因为红牌系发给游览车等包车业务使用)。除了小客车以及游览车外,台湾还存在野鸡救护车、野鸡船等许多特殊类型的野鸡车。 马来西亚将非法提供载客服务的车辆称作“霸王车”,这些车辆普遍存在乱收费和司机素质低等问题,降低了马来西亚旅游业的质量,所以一直也是政府整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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