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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代驾属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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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上海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1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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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租车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者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活动。 零距离租车专业人士指出,自驾租车是一种财产租赁,出租的是车辆本身,而租车代驾本质上是一种客运经营,在法规上被划归于出租汽车行业范畴。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审批管理规范,并不存在所谓某大型连锁租车公司指出的“租车代驾是法律灰色地带”的疑问。全国各个城市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机构都在严厉打击此类租车代驾生意,打击的标准很统一也很直接,即没有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客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营许可证一律处以行政处罚。 因为绝大多数租车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内没有从事提供驾驶员的营运资质,且代驾人员无统一行业准入门槛和考评制度,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乃至生命健康将受到损害。中国很多城市特别是上海、北京已经明令禁止汽车租赁公司从事提供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营运活动。 在所有的租车公司中,仅零距离租车因为租车代驾属非法营运而并购上海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客运许可证的上海宝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沪上首家拥有客运许可证的上海租车公司,其它租车公司均无代驾租车资质,但很多租车公司因为租车代驾使得车辆利用率高,而冒险从事的代驾租车均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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