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租车网之已注销驾驶证可能会被恢复。从今天(4月1日)起,公安部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
“规定”增加了被注销驾驶证的救济措施。目前,一些驾驶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换证或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造成驾驶证被注销,对群众影响较大。考虑到这种行为不属于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行为,“规定”增加了救济措施,规定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比如,一名驾驶人驾驶证有效起始日期自2002年10月20日开始,按照有效期为6年计算,有效期截至日期应为2008年10月20日。按照注销规定,超过有效期一年后即2009年10月21日,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驾驶证。按照救济规定,在被注销后两年内即2011年10月20日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累计记分未达满分的驾驶人提出申请并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的,可以恢复原驾驶资格。
此外,4月1日以后,符合救济规定的驾驶人可以到3处申请办理,分别是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北艾路1298号和闵行区沁春路179号。在办理时需提交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等,并拍照、填写申请表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合格者核发驾驶证。
“规定”延长了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的体检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凡是今年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机动车驾驶人(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除外),请在办理体检前,先在政府公安网站机动车和驾驶人服务平台上查询本人的相关驾驶证审验信息或者到所属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部门查询本人是否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按照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与记分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部分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大、容易导致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等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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