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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港局没有收到专车企业的申请
发布者:上海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15/1/26 浏览次数: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交港局局长孙建平近日表示,上海方面十分赞同交通部关于,目前市场上的各类专车软件通过网络平台整合租赁汽车市场,为乘客提供定点、定时的服务,司机则是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聘用,这一模式打破了传统出租车模式,是一种创新的表现这一说法,并鼓励、欢迎这样的创新。“对于滴滴、快的这类软件通过互联网调度配置资源的模式十分认可,也是提倡的,但其所经营的业务必须符合交通部对于约租车的相关规定。”孙建平认为,任何一种运营方式,它必须在法律的框架里进行,不能因为某一方面的优势就将原有的法律打破。
    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其中专门规定了“‘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车通过预约方式承揽乘客,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提供驾驶劳务,根据行驶里程、时间或者约定计费的经营活动”、“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在规定的地点待客,不得巡游揽客”、“预约出租汽车的许可,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中注明”。
“很明确的两点,司机要有从业资格证,车辆必须取得营运证,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私家车肯定不在其中。滴滴、快的可以选择与现有租赁公司合作,也可以自己开办相关公司,向市交通委备案。”他说,“一旦遇到问题,出现投诉,我们要能够监管到司机、找到车辆,查到轨迹,但目前这些软件后台都是不对监管部门开放的。”孙建平透露,截至目前,市交港局没有收到任何专车企业的申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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