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的界定
|
发布者:上海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14/2/23
浏览次数:
|
道路客运挂靠经营是指道路客运企业擅自将企业拥有的客运线路经营权私下转卖或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转让给职工或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以下简称车主),由车主出资购卖车辆、以所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的行为;或是运输企业在兼并、收购、重组过程中,吸收其它经营业户加盟或入股时,对原经营业户的线路经营权和车辆所有权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有效改造,仍由原经营者以挂靠企业的名义经营、企业收取管理费的行为。
是否为挂靠车辆,可根据以下几个原则来界定:
1、从车辆产权关系上:非挂靠车辆的全部或大部分产权应属于运输企业所有,车辆有关证照注明的所有者应为运输企业。
2、从客运线路经营权的所有上:非挂靠车辆的客运线路经营权应为运输企业所有。
3、从司乘人员与运输企业的人事关系上:司乘人员应是企业的职工,企业必须依照《劳动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享受《劳动法》赋予职工的一切权利,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4、从运输组织上:非挂靠车辆必须由运输企业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各班车上的司乘人员。
5、从财务关系、收益分配上:非挂靠车辆单车营运收入应全部上交企业,企业每月按相关规定发给司乘人员工资,并确保相应福利待遇,是股东的职工应按企业盈利情况参与分配红利。司乘人员不参加单车的利润分配,不与单车的收益挂钩。
6、从管理责任上:运输企业应对非挂靠车辆负有全部的管理和安全责任。
零距离租车旗下的上海宝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领导层认识到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是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和管理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清理整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相互交流,总结经验,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以促进道路旅客运输持续健康发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