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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规范旅行社会务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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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上海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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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三公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会务中包含的名目众多,出行过程中发生如:宾馆、酒店、租车、飞机、火车、包车、会务、餐费等,很多旅行社和会务公司的会务旅游费的开支成了监管的重点。上海市旅游局发布了4点对规范旅行社会务费发票的通知:
1、依据《上海市旅游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核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从实践和发展趋势看,由旅行社办理公务、商务活动符合法律及市场规律,有利于发挥旅行社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和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有利于促进旅游服务业发展。
2、据纪委监察部门信访调查发现,会议外包中存在廉政风险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虚增会议内容、虚构会议、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这不仅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更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亟须引起政府、经营主体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要从制度层面、管理层面和惩处层面共同加强监管。
3、针对上述问题,各旅行社在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议外包时,双方必须签订合同,明确会议活动的起止时间、住宿、交通、会务、就餐等具体服务项目;细化服务标准、服务费用和违约责任等,杜绝“其他支出”等含糊措辞的出现,不允许虚列项目、套取现金。
4、上海市旅游管理部门将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沟通协作,对违法违规操作会议外包的旅行社将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批评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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