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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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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上海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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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作为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客运车辆实施管理的重要基础性标准,多年来对推动道路客运装备技术进步、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不断改善道路客运安全和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日前,交通运输部 自2013年7月29日新修订的《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3)标准已正式发布实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为新、老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新、老客车车型均可按照原规定继续进入道路营运市场。自2014年1月1日起,由部和各省(区、市)发布的老车型客车等级评定级结果一律废止,不再作为办理该车型评级和准入的依据。
旅游客运企业根据新的等级评定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12米的营运客车最大座位数由目前的55座营运客车(53+1+1)调整为营运客车51座(49+1+1),在少了4个座位数的情况下,提高了座位之间的间距,如果是中开门的客车座位数只能再减少2个位置,而只能是49座(47+1+1)营运客车;在同等间距下,以前11米的营运客车 最大座位数由目前的51座(49+1+1)营运客车调整为47座(45+1+1)营运客车,如果是中开门的客车座位数只能再减少2个位置,只能是营运客车45座(43+1+1);在同等间距下,以前10.5米的营运客车 最大座位数由目前的47座(45+1+1)营运客车调整为43座(41+1+1)营运客车,如果是中开门的客车座位数只能再减少2个位置,只能是营运客车41座(39+1+1);在同等间距下,以前10米的营运客车最大座位数由目前的45座(43+1+1)营运客车调整为41座(39+1+1)营运客车,如果是中开门的客车座位数只能再减少2个位置,只能是营运客车39座(37+1+1);在同等间距下,以前9米的营运客车最大座位数由目前的39座(37+1+1)营运客车调整为35座(33+1+1)营运客车;
旅游客运公司在购置客车成本和使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只能够是大幅提供旅游包车价格或是班车租赁价格来抵消国家不断提高营运客车标准和人工成本以及油价上涨带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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